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外在相关专业领域公认的一流专家。
(二)“巴渝学者”、“两江学者”等省级学者称号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百人计划”人选、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在相关专业影响因子排名前三的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论文的国外专家教授。
(三)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级一级学会(副)会长、国内高校相关学科知名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人文社会科学奖三等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外知名高校教授。
(四)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人才。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六)具有硕士学位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
三、引进人才待遇
学校为全职引进人才提供丰厚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标准如下:
引进对象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备注
(一) 200 50 聘为校内特聘岗位;围绕其研究方向设立科研创新团队;免费提供住房,提供所需的办公用房;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安排1名子女工作。
(二) 150 40 聘为校内特聘岗位;围绕其研究方向设立科研创新团队;免费提供住房,提供所需的办公用房;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安排1名子女工作。
(三) 80 30 免费提供住房,解决配偶工作,提供所需的办公用房。
(四) 30 20 (1)第(四)类人才如同时具有博士学历的,增加安家费20万元;(2)第(五)类人才如同时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的,增加安家费10万元;(3)属于学校重点发展的一流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视急需程度增加安家费5—10万(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SCI、SCI(三区及以上)、A&HCI;期刊以及权威核心期刊论文,或者近五年获得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增加安家费10万(可累加,累加总额不超过20万);(5)获得海外博士学位者,视留学国家增加安家费10-20万;(6)为第(四)、(五)类人才提供为期三年的过渡房一套或为期三年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7)第(四)类人才中,配偶属于硕士学历者,以非在编方式解决其配偶工作。
(五) 20 10
(六) 5 2 为第(六)类人才提供为期一年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四、应聘办法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招聘流程和办法引进人才。请应聘者登录四川外国语大学招聘网查看“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http://202.202.192.5:8882/news.asp?id=70),了解应聘办法详情并完成相关应聘。
请应聘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相关材料及时发送至学院任一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编写:“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特别提示:硕士研究生应聘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报名与应聘办法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251)、代老师(751)
联系邮箱:刘老师(@qq.com)、代老师(@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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